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1.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2.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
3.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15%。
在哪些城市购买住房办理提取不需要提供户籍或社保缴存证明了?目前,在四川省内以及省外绵阳市公积金中心互惠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社保限制。具体省外互惠城市为:西宁、山南、重庆、珠海、陇南、汉中、乌鲁木齐。
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5年内,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1次。购买存量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1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取得审批文件起5年内,可提取1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贷款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的;
(四)其他情形。
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境)定居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相关规定的;
(四)缴存人死亡、被宣告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